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会议公布了《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其中,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大竹县庙坝镇长乐村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称号的获得,标志着大竹县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迈上新台阶,成为川东北地区文明实践的标杆城市。
近年来,大竹县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理念,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民生工程深度融合。在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上,大竹县老旧小区改造9748户,打造特色街区5条,城市流动摊位调整优化20处、820个摊位等,全面升级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时,广泛开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文明实践活动,以“小手拉大手”为载体,做好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表扬,健全县乡村三级典型选树机制,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尚德”的良好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