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进行了解读。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下简称分区管控)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制度安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区管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指导全省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共分为4个部分,提出11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部分提出分级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全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智化水平3条措施,明确了制定分区管控方案的责任主体和调整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分区管控数智化建设等方面内容,推动构建四川省分区管控体系。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部分提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升综合决策效能3条措施,细化了分区管控在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应用路径,科学引导产业优化布局;明确了分区管控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企业以及公众方面的相关内容,切实提升制度效能。
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部分提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巩固提升环境质量、严密防控环境风险3条措施,细化了生态、大气、水、土壤、声等各环境要素差异化的分区管控要求,明确了分区管控在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等方面环境风险防控的应用举措,助力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促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增效部分提出强化政策协同、部门联动2条措施,明确了开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推进天府新区(直管区)全链条环境管理制度联动、分区管控体系川渝高竹新区等改革试点,细化了相关部门在协同推进分区管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探索分区管控制度协同增效的四川路径。
据介绍,《实施方案》具有明底线、划边框,科学制定更加精准的分区域、差异化管控方案;重应用、促发展,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强改革、抓试点,为进一步完善分区管控制度体系探索四川路径;建平台、优服务,充分释放分区管控制度改革红利等特点。(完)